科技部等9部门印发《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科发区〔2020〕128号
各有关单位:
《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已经2020年2月14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科技部 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商务部 知识产权局 中科院
2020年5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科技部等9部门印发《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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