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教技函〔2019〕71号)的有关要求,现将依托我校建设的“近视防控与诊治”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2022至2024年度报告内容进行公示(公示内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3月25日至2025年3月31日,公示期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有任何异议,请于3月31日前以书面材料形式向科学技术处反映;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客观真实,需署实名并提供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86676110
科学技术处
2025年3月25日
附件:
2024-近视防控与诊治_1796945014.pdf
2022-近视防控与诊治_2097932689.pdf
2023-近视防控与诊治_678115675.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