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全省“新春第一会”提出的建强“三支队伍”要求,推进实施科技创新和人才强省首位战略,进一步强化企业科技创新的主体地位,推动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省科协、省工商联、省发展规划研究院、浙江日报报业集团、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等决定联合开展浙江省科技型企业家(科学企业家)选树工作(以下简称科技型企业家)。
浙江省科技型企业家选树计划,旨在选育一批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关键人才,培育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促进传统产业迭代升级引育青年人才创新创业,形成产学研用良好生态,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创新,以产业创新构筑浙江经济新发展格局。
根据《关于开展浙江省科技型企业家(科学企业家) 选树工作的通知》(浙科协发〔2024〕6 号)相关要求通知,现就我校推荐组织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选基本条件
科技型企业家候选人应为科技型企业负责人(或联合创始人、董事长、总经理),其中最具创新力青年科技型企业家候选人的年龄为45周岁以下。
1.政治要求: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在业内享有良好声誉、得到广泛认可。
2.科学背景:具有高水平的科学素养,在相关领域具有丰富的知识储备,有较强的技术研发能力,主持或领导的创新研发项目获得转化应用并产业化,且技术先进、成效显著,在行业内具有相当知名度。
3.企业条件:
基本条件:所在企业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业的研究与开发、高技术产品的生产和经营,或在传统产业领域拥有核心技术,产品和服务技术附加值高;有较强的研发团队,研发投入高,且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高于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标准;企业拥有知识产权,或掌握专有技术。企业注册地为浙江或主要服务区域为浙江,经营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优选条件:所在企业在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领域有突出表现,包括(不限于)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绿色低碳、高端装备、数字经济等;或所在企业在关键领域攻克卡脖子技术难题,如高精尖装备制造、关键材料研发、核心算法等,其突破和创新能够带动整个产业链的升级和改进。
4.社会责任:具备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担当,致力于构建可持续发展的商业模式,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共赢。利用自身专业知识赋能行业及上下游产业发展,推动行业或领域的整体进步;或带领企业在解决国家和人民重大需求方面作出重要贡献。
二.推荐名额
我校可推荐科技型企业家候选人、最具创新力青年科技型企业家候选人各1名,各单位可推荐两类候选人各不超过1名。
三、报送要求
推荐材料请于 2024 年 4 月3日前报送至学校科技处,
推荐材料含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式两份。
联系人:吴老师,0577-86689746
科学技术处
2024年3月27日
附件:
2024年浙江省科技型企业家候选人推荐表.docx
2024年浙江省最具创新力青年科技型企业家候选人推荐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