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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省发展改革委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24年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及运行评价工作的通知》和《浙江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浙发改高技〔2020〕339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我校2024年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重点领域

1.国家和我省确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

2.优先支持人工智能、集成电路、新材料、脑机接口、创新药、人形机器人等产业。

3.其他与我省重大战略实施密切相关的产业。

二、申报条件

1. 符合《浙江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2. 在组织推荐申报过程中,应注重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1)建设必要性:省工程研究中心的建设要围绕我省重点产业发展中的迫切需求,聚焦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解决“卡脖子”技术问题,能为省内相关领域发展提供共性、关键技术支持,开展重大装备研制、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科技资源共享服务,有助于相关产业持续发展能力和竞争力提升。

2)基础条件与优势:申报单位综合实力应在省内本领域处于领先地位,具有一流的研究开发水平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积累有一批重大科研成果,具备为相应行业提供技术服务的能力;具备良好诚信记录;具备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有较好的研发基础条件,科研场地面积应在2000平方米以上,科研仪器设备原值应在1000万元以上;实施主体为企业的,专职研发人员应不少于50人;实施主体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专职研发人员应不少于30人,其中副高(含)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人员应不少于20人。

3)申报的省工程研究中心应定位明确,研究提出若干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方向,明确攻关目标、主要任务、组织方式,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规范。

4)鼓励省内相关领域的优势企业、科研单位、高等院校、社会投资机构组建创新联合体,共同申请组建省工程研究中心。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1.省级有关部门、各市发展改革委、省属企事业单位、在浙中央管理企业是省工程研究中心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或所属单位省工程研究中心的申报。省教育厅我校申报途径)、省国资委、省卫生健康委限报3家;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限报4家;浙江大学限报2家;其余各省级部门限报1家。同时,脑机接口领域可直报省发展改革委。

2.申报单位需结合自身的优势和特点,编制省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编制提纲见附件1),并填写数据填报表(见附件2)。

3.请申报部门仔细审查申报项目的综合实力,认真查验申请材料,填报《2024年浙江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并申请报告数据填报表汇总表电子版科学技术处截止时间后续根据教育厅通知另行通知各部门限推荐1项,经校内评审后择优推荐到省教育厅参评逾期不予受理。

4. 科学技术处受理各单位提交的申报文件和材料后,对省工程研究中心进行形式审查。对于通过形式审查的申报材料,我处将组织专家进行论证,重点评估该中心建设的重要性与必要性、申报单位条件、发展目标和建设任务、有关项目实施可行性等,并根据专家论证意见,综合研究后推荐1项报送教育厅参评


三、联系人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人:韩志周,电话:0571-87054876;

                              金诗铧,电话:0571-87065382;

 箱:78496960@qq.com。

学校科学技术处联系人黄老师,电话:0577-86676110

 箱:381056798@qq.com




                                               温州医科大学科学技术处

                      2024827


附件:

附件1 浙江省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编制提纲.doc

附件2 浙江省工程研究中心数据填报表.doc

附件3 2024年浙江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汇总表.doc

附件4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24年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及运行评价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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