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24年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及运行评价工作的通知》和《浙江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浙发改高技〔2020〕339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我校2024年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重点领域
1.国家和我省确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
2.优先支持人工智能、集成电路、新材料、脑机接口、创新药、人形机器人等产业。
3.其他与我省重大战略实施密切相关的产业。
二、申报条件
1. 符合《浙江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2. 在组织推荐申报过程中,应注重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1)建设必要性:省工程研究中心的建设要围绕我省重点产业发展中的迫切需求,聚焦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解决“卡脖子”技术问题,能为省内相关领域发展提供共性、关键技术支持,开展重大装备研制、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科技资源共享服务,有助于相关产业持续发展能力和竞争力提升。
(2)基础条件与优势:申报单位综合实力应在省内本领域处于领先地位,具有一流的研究开发水平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积累有一批重大科研成果,具备为相应行业提供技术服务的能力;具备良好诚信记录;具备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有较好的研发基础条件,科研场地面积应在2000平方米以上,科研仪器设备原值应在1000万元以上;实施主体为企业的,专职研发人员应不少于50人;实施主体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专职研发人员应不少于30人,其中副高(含)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人员应不少于20人。
(3)申报的省工程研究中心应定位明确,研究提出若干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方向,明确攻关目标、主要任务、组织方式,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规范。
(4)鼓励省内相关领域的优势企业、科研单位、高等院校、社会投资机构组建创新联合体,共同申请组建省工程研究中心。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1.省级有关部门、各市发展改革委、省属企事业单位、在浙中央管理企业是省工程研究中心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或所属单位省工程研究中心的申报。省教育厅(我校申报途径)、省国资委、省卫生健康委限报3家;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限报4家;浙江大学限报2家;其余各省级部门限报1家。同时,脑机接口领域可直报省发展改革委。
2.申报单位需结合自身的优势和特点,编制省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编制提纲见附件1),并填写数据填报表(见附件2)。
3.请申报部门仔细审查申报项目的综合实力,认真查验申请材料,填报《2024年浙江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并将申请报告、数据填报表和汇总表电子版报科学技术处(截止时间后续根据教育厅通知另行通知)。各部门限推荐1项,经校内评审后择优推荐到省教育厅参评,逾期不予受理。
4. 科学技术处受理各单位提交的申报文件和材料后,对省工程研究中心进行形式审查。对于通过形式审查的申报材料,我处将组织专家进行论证,重点评估该中心建设的重要性与必要性、申报单位条件、发展目标和建设任务、有关项目实施可行性等,并根据专家论证意见,综合研究后推荐1项报送省教育厅参评。
三、联系人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人:韩志周,电话:0571-87054876;
金诗铧,电话:0571-87065382;
邮 箱:78496960@qq.com。
学校科学技术处联系人:黄老师,电话:0577-86676110
邮 箱:381056798@qq.com
温州医科大学科学技术处
2024年8月27日
附件:
附件1 浙江省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编制提纲.doc
附件2 浙江省工程研究中心数据填报表.doc
附件3 2024年浙江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汇总表.doc
附件4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24年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及运行评价工作的通知.doc